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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南充嘉陵李渡灵影寺道观遭梁开远非法侵占土地、阻挠正常发展举报材料

时间: 2026年7月27日 作者:bianj 来源:网络整理

关于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灵影寺道观遭梁某非法侵占土地、阻挠正常发展的举报反映材料

尊敬的领导和各大媒体:

你们好!

举报人: 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灵影寺村村民(匿名)

被举报人: 梁某,男,李渡镇灵影寺村村民,原灵影寺道观管委会主任之子

反映事项: 梁某非法侵占道观土地、封堵通行通道、干扰正常宗教活动,阻挠灵影寺道观规范化发展,请求依法查处并督促解决

一、基本情况

灵影寺道观位于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灵影寺村8组,始建于民国年间,距今已有近百年历史,是经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,也是南充、重庆、遂宁一带周边信众开展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。道观持有《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》,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相关证件齐全,由道观管委会妥善保管,四至范围清晰。

2025年10月,经嘉陵区道教协会领导引荐,新任道长正式进驻灵影寺道观主持日常事务,道观本应步入规范化管理、有序发展的轨道。然而,原管委会主任之子梁某以所谓"历史遗留问题"为借口,长期侵占道观周边土地、封堵通行道路、干扰道观日常管理。所谓"当年修建道观占用他家土地"之说,并无任何土地权属凭证支撑。

目前,梁某的侵权行为已致使新任道长及常住出家人基本生活难以保障,道观修缮发展工作全面停滞。道观由灵影寺道观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,常住出家人数名。

二、被举报人梁某的主要违法事实

(一)非法侵占集体土地,私建围墙圈占地块

梁某以"当年修建道观大殿和慈航殿占用了他家土地"为由,长期侵占道观周边土地,实施了以下侵权行为:

1. 占用旧宅基地拒不退还。其家旧房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,已获批新宅基地,全家也已在新址建房搬迁,但旧房屋至今拒不拆除,持续非法占用该地块,直接阻碍道观整体规划与修缮工程推进。

2. 私自修建围墙圈占土地。梁某未经任何审批,在旧房屋周围私自修建围墙,将周边集体土地强行圈占,禁止道观人员通行和使用,把原本属于道观使用范围的土地据为己有。

3. 封堵道观主要进出通道。梁某在道观唯一的主要通行道路上设置障碍物,将主干道完全堵死,导致道观人员及广大信众只能从一条狭窄侧门进出,严重影响正常宗教活动开展。

(二)干扰道观日常管理,阻挠新任道长开展工作

自2025年10月新任道长进驻以来,梁某多次实施干扰阻挠行为:

以土地纠纷为由向道观索要经济赔偿,拒不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;

在道观出入口堆放杂物、设置路障,限制人员和物资进出;

对道观修缮、改造等正常工作无理阻挠、干预,致使多处基础设施长年无法动工维修;

干扰出家人正常修行生活,对信众进出道观进行言语阻拦。

(三)道观设施破败失修,出家人基本生活无保障

受梁某长期阻挠和土地纠纷影响,道观多处设施年久失修,出家人生活条件恶劣:

1. 缺乏基本洗浴设施。时值三伏酷暑,当地气温持续在35℃以上,道观内无正规洗澡间,出家人只能用水桶接水冲凉。白天储水经太阳暴晒后水温过高,无法正常使用。

2. 通行条件存在安全隐患。仅剩的侧路路面坑洼不平,雨天泥泞湿滑,老年人、残疾信众通行极为困难。已有多名年长信众因路滑摔倒受伤。

3. 建筑及消防隐患突出。大殿屋顶多处漏雨,木柱油漆大面积脱落;慈航殿外墙墙皮严重剥落;室内电线老化裸露,极易引发火灾;厕所为旱厕,夏季卫生条件极差。

4. 院内地面湿滑易摔。院内地面长年失修,多处长满青苔,行走打滑,对出家人及信众人身安全构成威胁。

(四)不实举报导致道观安全设施被拆除,造成重大经济损失

为消除安全隐患、保障行人和信众安全,道观对院内护栏、消防池等安全设施进行修缮建设,相关工程系出于安全防护目的,且已向村委会口头报备。梁某为阻挠道观正常建设与发展,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进行不实举报,称上述设施为"违建",最终致使道观新建的护栏、消防池等安全设施被强制拆除,造成道观直接经济损失80000元以上(具体金额以工程结算票据、材料采购凭证为准)。该损失系梁某不实举报直接导致,依法应由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

三、政策法律依据

1. 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第五十条: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动场所合法使用的土地,合法所有或者使用的房屋、构筑物、设施,以及其他合法财产、收益,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、哄抢、私分、损毁或者非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没收、处分宗教团体、宗教院校、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。

2. 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第五十四条:宗教活动场所用于宗教活动的房屋、构筑物及其附属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不得转让、抵押或者作为实物投资。

3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二条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。

4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: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5. 最高人民法院、国务院宗教事务局相关规定:寺庙、道观的房屋产权,除个别确系私人出资修建或购置的小庙外,均属公共财产,产权归宗教团体所有。

灵影寺道观是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,其土地使用权、房屋产权及正常宗教活动秩序均受法律保护。梁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法律法规,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四、诉求请求

1. 立即制止侵权行为,恢复道观正常通行。责令梁某清除通道障碍物、拆除违建围墙,恢复道观主干道正常通行,保障出家人和信众基本通行权利。

2. 依法查处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。对梁某非法侵占集体土地、私自修建围墙的行为依法查处,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,恢复土地原状。

3. 协调改善道观基本生活设施。支持道观开展必要的修缮改造,帮助解决洗浴、如厕、道路硬化等基本生活设施问题,保障出家人基本生活条件。

4. 保障道观人员人身安全。防止被举报人打击报复,确保新任道长及道观人员人身安全,保障道观正常宗教活动有序开展。

5. 妥善处理道观安全设施损失问题。查明梁某不实举报的事实,妥善处理道观因此遭受经济损失8万元的问题,支持道观恢复建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。道观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8万元应由不实举报人梁某进行全额赔偿。

以上反映情况全部属实,因担心遭受打击报复,特此匿名举报。相关证据材料可在受理后通过指定方式补充提供。为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,恳请尽快派员核查处理,还灵影寺道观一个清净的修行环境,让出家人安心修行、信众正常开展宗教活动。

此致

敬礼!

举报人: 灵影寺村村民

联系地址: 南充市嘉陵区李渡镇灵影寺村

日期: 2026年7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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